時間:2019-04-18 17:06:19 來源: 三亞交警
近日,為持續推進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嚴厲打擊酒駕、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減少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,三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持續開展夜查行動,接連查處涉酒交通違法案件6起,其中,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3起,醉酒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案件3起。
4月15日23時至凌晨3時許,三亞交警在落筆洞路段開展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夜查行動,依法攔截三輛瓊BL**71牌、瓊A3**35牌、瓊BA**81牌、閩DM**93牌小轎車,并對其進行檢查。經檢查,駕駛人吳某德(男,39歲)、劉某敏(男,48歲)、余某(男,35歲)三名駕駛人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。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儀檢驗,結果顯示吳某德酒精含量為34mg/100ml、劉某敏酒精含量為38mg/100ml、余某酒精含量為92mg/100ml,經三亞市中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抽血檢驗,余某血液內酒精濃度為77mg/100ml。吳某德、劉某敏、余某三名駕駛人均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經詢問,交通違法行為人吳某德、劉某敏、余某均對其交通違法事實供認不諱。其行為違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,依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,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依法對交通違法行為人吳某德、劉某敏、余某處以罰款2000元、暫扣駕駛證6個月處罰,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。
期間,依法攔截三輛瓊BJ**15牌、瓊B8**49牌、瓊BR**01牌小轎車,并對其進行檢查。經檢查,駕駛人林某遷(男,28歲)、黃某華(男,38歲)、李某春(男,45歲)三名駕駛人渾身酒氣,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。經三亞市中醫院酒精毒物檢測中心抽血檢驗,林某遷血液內酒精濃度為142mg/100ml、黃某華血液內酒精濃度為97mg/100ml、李某春血液內酒精濃度為180mg/100ml,三名駕駛人均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。經詢問,交通違法嫌疑人林某遷、黃某華、李某春均對其交通違法事實供認不諱。其行為違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,依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,三亞市公安局已依法對交通違法嫌疑人林某遷、黃某華、李某春予以刑事拘留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、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。